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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上海电力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一、总则。按照上海电力大学《关于2022年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有序地开展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评审与管理机构。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评委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学院评委会由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简称电信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硕士生研究生代表担任委员。

、评选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本学院在校研究生。

、申请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乐于奉献,积极服务社会。

4. 综合表现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 学习成绩优异,课程成绩排名在前2/3,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包括高水平论文、授权专利、科技奖项等

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上海电力大学(共同第一单位的情况,上海电力大学必须排名第一)。论文和专利成果的申请人必须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的情况,申请人必须排名第一,且需要提供相关声明支撑材料)或导师作为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

课程成绩排名计算方法和课程奖学金一致。

6. 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违反学术诚信、课程考试(考查)有过不合格等情况的学生不具备申报资格。

五、申请程序。

1.满足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国家奖学金的申报,所填科研成果须为申请者在读期间获得(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按照《关于2022年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中的附件2的操作指南进行填报。同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以姓名+学号命名,发送邮箱:shiepdxxy@126.com,纸质版交电计楼416

2. 919日中午1200之前完成系统填报和材料提交,超时不再受理。

3. 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申请人自入学起至2022919日中午1200截止。

4.申请人应如实、按要求填写表格和提供支撑材料,确保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一经查实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在校期间今后所有奖项参评资格。如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支撑材料,对应的成果不纳入评奖范围。

六、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和审核,主要工作包括:材料汇总,统计制表,验证材料的真实性,对材料及汇总表进行必要的匿名处理,最终形成供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材料。

学生申报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系统下载)(一式两份)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汇总表》(系统下载)

3.《上海电力大学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系统下载)(一式两份)

4.《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需要研究生本人导师或者学院副教授及以上本领域的专家填写(一式两份,其中至少含一份原件)。(初选结果出来以后提交)

5.所有推荐学生支撑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学院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材料进行详细的审阅,综合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工作等因素评审。科研能力强,获得科技奖项或具有本学科公认的高水平期刊论文的优先推荐。

在此基础上,学院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出获奖候选人名单和递补名单,完成初步评审工作。

八、学院范围内公示。将学院评审委员会推荐的获奖候选人名单和递补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提交学校审定。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获奖候选人和递补名单提交学校审定。

、本细则经电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过,提交学校审定,自学校审定发布之日起实施。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2913

附:关于2022年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shie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