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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评选2021年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通知

为了在研究生中表彰和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奖励为学校和国家赢得较高声誉、或做出重要贡献的研究生,根据《上海电力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现将2021年度“上海电力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籍在校全日制非定向中国籍硕士二年级、硕士三年级、博士二年级研究生、三年级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修养;乐于奉献,积极服务社会。

2.具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综合表现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学校或社会做出显著贡献。

3.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异,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4.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者、违反学业诚信守则者、课程考试或考查有不合格而补考者、休学或保留学籍者不具备申报资格。

5. 具体申请条件,参见各二级学院的评审细则。

三、评选名额及候选名额分配

       本年度评选名额10名,候选名额15名。各学院推荐的候选名额名分配如下: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


电气工程学院4
自动化工程学院2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1


经济与管理学院1
数理学院1

     注意事项: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多获一次校长奖学金;当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参加当年校长奖学金评选(已获得校长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参加下一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校长奖学金是学校设立的学生最高荣誉奖项,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1.自本通知发布日起,各学院积极组织本学院学生的申报工作。学生申报方式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研究生应如实、按要求填写表格和提供支撑材料,一经查实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学生提交给各学院的材料包括:

 (1)《上海电力大学校长奖学金登记表》(系统导出,一式两份,正反打印)。所填科研成果须为申请者在读本学历期间获得。

 (2)《上海电力大学2021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系统导出,一式一份,正反打印)。

   (3)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核实,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注:支撑材料需要汇总表填写内容一致。

   (4)准备3分钟(严格限定时间)PPT,用于校级评审答辩。答辩顺利由抽签决定,抽签和校级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12月15日前,各学院完成材料审核、评审、推荐候选人等初评工作(包括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学院初评结果报送研究生工作部(纸质版盖章后交至杨浦一教301或临港学术304电子版发送至shiepyjsc@163.com)报送材料包括:

1本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

(2) 上海电力大学校长奖学金登记表

3)上海电力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汇总简表

(4) 上海电力大学2021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

(5) 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3. 最终评审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向校级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26

二级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