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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0级、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自愿申请调整类别领域(方向)的通知

根据工程教指委发布的《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我校“关于上海电力大学2020级、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自愿申请调整类别领域(方向)的通知”精神,为了充分保障我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以及职业发展前景,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整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201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文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号),决定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我校按照《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1828号)要求开展已有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我校获批电子信息、机械、能源动力三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位〔20195号)。我院自2020年起,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自设方向)进行招生、培养。2021年,工程教指委发布《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明确并规范了各类别的领域(方向)。我院在研究生院指导下,2022年在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类别的专业领域(方向)目录招生培养。

由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专业类别归整到专业领域(方向)目录的分步工作,导致2020级、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要进行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方向)的调整工作。

二、调整原则

1. 自愿申请2020级、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和职业发展规划,慎重考虑,可自愿申请进入学院调整目录中的领域(方向)培养,也可自愿申请继续留在类别(方向)培养(学生自愿申请书见附件2)。课题研究方向应与拟调整进入的领域(方向)相符。

2. 不跨类别:电子信息和能源动力为两种不同的专业学位类别,此两种类别不可以互相调整。

3. 不跨学院:本学院学生只可在学院内部的目录中做对应调整,不可跨出本学院范围。

三、工作流程

1. 本方案发布后,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结合已开展的课题研究方向和职业发展规划,慎重考虑。课题方向应与拟调整进入的领域(方向)相符。

2. 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充分沟通后,填写类别领域(方向)调整申请书(见附件2),学生和导师分别签字。

3. 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和审核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内容,通过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

4. 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通过后,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四、时间节点

      2022613之前由学生本人将申请书发送给所在班级班长,申请书命名为学号+姓名。各班级班长在614之前将班级内全体同学的申请书打包发送至邮箱:shiepdxxy@126.com,压缩包命名为班级+调整专业类别领域申请书,邮件主题为班级+调整专业类别领域申请书

      615日前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

      615日提交研究生院。

五、说明事项

1.为了充分保障研究生的权益,确保所有相关学生知晓参与,2020级、2021级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需提交申请(附件2),明确写明进入领域(方向)培养或留在类别(方向)培养。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学生,默认为自愿申请按原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

2.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方向)调整仅此一次,各位同学应认真考虑,慎重选择。不论何种原因,逾期一律不再办理。

3. 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可以电子手签。

4. 我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调整对应表如下:



5. 未尽事宜详见“关于上海电力大学2020级、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自愿申请调整类别领域(方向)的通知 (shiep.edu.cn)”。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2.06.11

附件1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及说明.pdf

 

附件2上海电力大学2020级、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类别领域(方向)调整申请书.docx